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意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決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同年8月24日各國完成批準手續(xù),該組織正式成立。希臘、土耳其于1952年2月18日、聯(lián)邦德國于1955年5月6日、西班牙于1982年正式加入該組織。
冷戰(zhàn)
蘇聯(lián),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以及東德在1955年5月14日簽署了華沙條約,從而開始了雙方冷戰(zhàn)敵對。
在冷戰(zhàn)期間,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戰(zhàn)略目標,主要是防范華沙條約組織的大規(guī)模軍事入侵。因此,軍事的議題就成為北約安全戰(zhàn)略設計的主要考慮因素。 35年后,東德脫離華沙公約組織,正式以德國之名義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緩和
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華沙條約組織的解散和蘇聯(lián)的解體,歐洲的政治與安全角勢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北約的職能轉變?yōu)檎诬娛陆M織,所要面對的議題也從過去的軍事威脅,擴散到全球恐怖主義、能源安全、全球暖化、疾病、網(wǎng)絡攻擊、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等多元問題上。1991年2月,北約首創(chuàng)成立了由北約國家、前華約國家、獨聯(lián)體及波羅的海三國組成的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1994年1月在布魯塞爾舉行的首腦會議一致通過了同中歐、東歐國家和俄羅斯建立和平伙伴關系的方案。1997年5月,為把北約與伙伴國的政治軍事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加強歐洲和大西洋地區(qū)的安全與穩(wěn)定,北約國家與伙伴國家外長共同決定成立歐洲北大西洋伙伴關系委員會。
該組織的宗旨是締約國實行集體防御,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fā)生戰(zhàn)爭時,必須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華約解體后,北約謀求擴大其使命,如維持和平和通過對話促進區(qū)域穩(wěn)定等。
擴大
2002年11月21日布拉格召開的北約高峰會議,達成了第二波的東擴決定,2004年3月29日正式接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等七國。
巴爾干沖突
冷戰(zhàn)后第一個北約軍事行動是1993年6月到1999年4月間的前南斯拉夫境內(nèi)沖突的介入。
九一一恐怖襲擊后
2001年10月4日,北約第一次援引條北約憲章第五條,認為九一一的襲擊“應被視為對締約國全體之攻擊”。2003年8月,北約進入阿富汗,開始了歐洲以外的第一次行動。北約參與了伊拉克的軍警培訓工作。
東歐的導彈攔截系統(tǒng)
一些年來,北約計劃在波蘭和捷克共和國建立導彈攔截系統(tǒng)。俄羅斯稱這一部署可能導致新的軍備競賽,可以增加相互摧毀的可能性。
2009年9月17日,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宣布,不再進行在波蘭和捷克的遠程導彈攔截系統(tǒng),轉而部署由攔截對短程和中程導彈使用的神盾艦代替,新任命的北約秘書長呼吁,明確北約和俄羅斯的導彈防御系統(tǒng)合作。
利比亞內(nèi)戰(zhàn)
2011年3月27,北約決定全面接管聯(lián)合國安理會決議授權的所有針對利比亞的軍事行動